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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近日,东莞市石排平哥百货店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26日,专卖执法人员李耀深(19110052094)、李应登(19110052172)向当事人黄建平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检查其经营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中华(硬)、芙蓉王(硬)共2个品种3条卷烟,当事人持有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石排平哥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构成了违规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处以非法生产的卷烟总价值950元25%的罚款237.5元,并将非法生产的3条卷烟公开销毁。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石排平哥百货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2CBH28M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黄建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烟处〔2024〕第3-014号违法行为类型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事实2024年4月26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李耀深(19110052094),李应登(19110052172)向当事人黄建平出示证件炒股10倍杠杆软件,表明身份,依法检查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埔心村上汴大道29、31号商铺东莞市石排平哥百货店经营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中华(硬)、芙蓉王(硬)共2个品种3条卷烟,当事人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4419001107625),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处以非法生产的卷烟总价值950元25%的罚款237.5元,并将非法生产的3条卷烟公开销毁。罚款金额(万元)0.024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2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